一、不能胜任工作,公司可以单方调整工作岗位。
当然,调岗也不是随便调整,要遵循合理性原则,关干调岗合理性原则,2020年7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,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联合发布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的通知》中,对“用人单位如何行使用工自主权合法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地点”给出了调岗合理性应当考虑的因素:
1)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;
2)是否属于对劳动合同约定的较大变更;
3)是否对劳动者有歧视性、侮辱性;
4)是否对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产生较大影响;
5)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调整的岗位;
二、医疗期满后,不能从事原工作,公司可以单方调整岗位,另行安排工作。
这里的“不能从事原工作”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定义。但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
1、医疗期满后,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继续建议劳动者休息治疗的;
2、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;
3、劳动者失去某一岗位从业条件的,如眼睛失明,无法从事驾驶工作
如符合以上情况,公司是可以单方调整岗位的。
三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公司可调整工作岗位。
原劳动部办公厅《关于<劳动法>若干条文的说明》第二十六条将“客观情况”分为两类:一是发生不可抗力;二是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,如企业迁移,被兼并,企业资产转移等。
如果公司能够证明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”,调整员工岗位,员工不同意的,公司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
此外,很多单位的劳动合同里约定了单方调岗权,需要注意即便约定了单位具有单方调岗权,调岗也至少要符合:
1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;
2、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:
3、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;
4、不存在其他讳法情形。
总之,调岗应当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